中新網太原10月24日電 題:尷尬的中間人:非法拘禁牽出特大招工詐騙案
  作者宋立超
  上當受騙者三百餘人,被騙金額上千萬元。一起非法拘禁案引出系列招工詐騙案,受騙上當者之多,涉案金額之巨無不令人驚嘆。曾經的受害者,一步步淪為犯罪嫌疑人;為人牽線安排工作的“中間人”,在金錢的誘惑下逐漸身陷囹圄。
  24日,山西省晉城市公安局通報一起特大招工詐騙案。有民警表示,案件的背後,是人性的貪婪和民眾追逐“鐵飯碗”的瘋狂。
  為討騙款非法拘禁
  “我老公被人綁架了!”2014年7月31日上午,晉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直屬派出所接到一報警電話,電話中傳來一名中年女子急促而略帶哭腔的聲音。
  該女子叫郭蘭英,是轄區晉煤集團職工。郭女士稱,其丈夫王啟明於7月30日下午上班後,一直沒有回家。報警前她和婆婆先後兩次拔打丈夫的手機,接電話的都是一個叫史瑞芳的女人。
  史瑞芳在電話中言語閃爍。聯想到她此前多次找自己的丈夫討債,郭女士認為丈夫被綁架了。
  對於幾個當事人的名字,派出所長趙國平並不陌生。就在前一天,三人曾因債務糾紛到派出所尋求調解。史瑞芳曾因委托王啟明的父親王天慶為親朋好友找工作,先後給王天慶134萬餘元。如今工作沒辦成,王天慶又失去聯繫,史瑞芳希望“父債子還”。
  事實上,王啟明確實被強制帶走了。史瑞芳為了讓王啟明替父還債,要求其寫一個欠款70萬元的保證書。王啟明不同意,史瑞芳和另一個人將其強制帶到了河南。
  在警方不斷勸說下,史瑞芳兩人帶王啟明投案,並被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刑事拘留。
  拘禁牽出詐騙大案
  就在案件審理過程中,多個報案人的相繼出現讓案情發生了新的變化。
  8月11日,李婷婷到派出所報案稱,被一個叫王天慶的男子騙了。據李婷婷講述,王天慶以為李婷婷的親朋好友辦工作為由,先後多次騙取其現金累計54萬元。
  幾天后,又一個報案人金鳳蓮到直屬派出所向民警講述了她的被騙經歷。原來,她為了給親戚家女孩辦工作,也交給了王天慶15萬元。如今,王天慶音信全無。
  隨後的一段時間里,警方陸續接到多名受害人報案,都說是被一個叫王天慶的男子和一個叫申麗梅的女子以招工、招生為名實詐騙了數額不菲的現金。民警經過核實,確定多起案件涉及的王天慶為同一個人。而隨著案件的深入,一個涉及百餘名受害人、涉案金額千萬餘元的系列招工、招生詐騙案浮出水面。
  詐騙犯也是受害者
  經過廣泛摸排,深入研判,辦案民警很快掌握了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和活動軌跡。9月10日22時,在技偵部門的協助下,犯罪嫌疑人王天慶、申麗梅(女,48歲,王天慶的合伙人)落網。
  通過多次審訊,王天慶、申麗梅供述了二人作為“中間人”從受害者走向詐騙犯罪的全部經過。
  晉城警方表示,提及二人的經歷,不得不先講一下另外一起特大系列招工詐騙案。
  2014年9月26日,晉城市公安局和陽城警方聯手破獲一起涉及晉城市各縣(市、區)及長治、臨汾、運城等地的系列招工詐騙案。犯罪嫌疑人宋水平、楊飛宇以替國有煤礦招工為由,通過17名中間人大肆聯繫需求者,每人收取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人民幣不等的“好處費”,先後詐騙受害人417名,涉案總價值3000餘萬元。王天慶、申麗梅二人便是上述17名中間人之一。
  其實,早在2013年5月,王、申二人就發現楊飛宇辦理工作的事是一個騙局,並開始要求其退錢,但一直沒有結果。
  宋、楊二人案發後,王、申二人得到了警方及法院追回的總計600餘萬元。他們把錢退還了一部分後,仍有400萬元的缺口。為瞭解決這些人的工作問題或還上這些要債人的錢,王、申二人不得不故技重施,以新債還舊債,結果窟窿越補越大,直至眾叛親離。
  “縱觀王天慶的犯罪之路,不能不令人深思,一開始他也只是作為中間人,想通過關係為別人安排工作從中抽點好處費。在巨大的經濟利益面前,他徹底放鬆了對未知、潛在風險的應有警惕,一而再,再而三地上當受騙。在明知受騙的情況下,又沒有及時反思、及時剎車並理性解決問題,而是錯上加錯,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淵。”辦案民警表示。
  同時警方表示,民眾“托門路尋鐵飯碗”的思想,讓他們輕易受害。希望學生和家長轉變就業觀念,並通過正規渠道解決就業問題。(完)
  備註:文中所有涉案人員均為化名。  (原標題:受害者淪為牽線中間人 非法拘禁牽出特大招工詐騙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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